- 目的
透過區域基地模式邀請各區域學校共構教學實踐教師支持網絡,形成區域型的跨校教師社群,透過更廣泛與多元的交流,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,進一步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。
- 社群組成
- 每位教師以參加1個社群為限。
- 至少1位曾獲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以教學實務升等成功。
- 至少1位為宜蘭縣、花蓮縣、台東縣大專院校教師。
- 至少來自2所不同學校。
- 至少4位教師。
- 申請及審核
- 由社群召集人於111年3月4日(五)中午12:00前,寄送申請表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mcli@ems.niu.edu.tw,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者恕不予受理。
- 經外審並召開審核會議後,最晚於111年3月18日(五)17:00前在東區基地網站公告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。
- 經費補助說明
- 每一社群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,補助項目限業務費,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,相關核銷項目依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規定辦理,核銷注意事項於申請案審核通過後另案通知。
- 每場聚會社群成員需至少出席五成,方能核銷該場聚會經費。
- 所有經費皆由國立宜蘭大學進行核銷,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,將收回經費補助餘款。
- 經費用途科目:講座鐘點費、諮詢費、交通費、住宿費、工讀費、膳食費、印刷費、教材雜支費。
- 社群運作與須知
- 社群活動內容以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為原則,可包括計畫書撰寫、學術論文撰寫、教學規劃與研究設計、成效評量與分析、教學觀摩與討論、教育與課程新知研討、計畫經驗分享、跨領域知識整合與研究、共同專業領域研討會、教材研發及其他創新教師成長規劃等。
- 活動形式可採線上視訊、實務研討、講座、教學觀摩或工作坊等方式進行,至少辦理4次聚會。
- 每次聚會結束後,須將活動紀錄表、簽到表上傳至專屬雲端儲存空間,待承辦人確認收到,才能核銷該次聚會經費。
-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應踴躍參加基地學校舉辦之工作坊,並務必參與社群成果發表會。
- 社群教師著作不得有抄襲、改作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,如涉及使用著作權之糾紛時,悉由受補助社群人員自負法律責任。
- 執行期程
- 自核定通過日起至111年11月21日止。
- 社群成果報告書應於111年12月5日前上傳至專屬雲端儲存空間,繳交之成果內容將會作為下年申請之參考依據。相關成果將放置於東區基地網站,供非營利之教學推廣使用。
- 承辦人資訊
國立宜蘭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李孟倢助理,電話:03-9357400 # 7101,信箱:mcli@ems.niu.edu.tw。